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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指南
时间:2019-09-13 来源:桂林医学院来源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最后编辑:人事处

桂林社保

项目

跨省流动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办事指南

广西行政区域内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办事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基本养老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域内;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

(4)在桂林缴纳养老保险费已满10年。

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申报材料

(如无特别说明,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参保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退役军人及未就业随军配偶参照执行。

三、申报方式

窗口办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二楼业务大厅

地 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二楼

四、办理流程

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受理→即时办结

2、办理转入手续:受理(即时)→初审(9个工作日)→复核(6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

五、办结时限

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即时办结;

2、办理转入手续: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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