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是什么?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园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
1.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园区“623”产业体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数字产业、新能源及绿色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
2.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基本面。单位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上的员工占单位缴交社保人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为园区企业创新积分评分80分以上的优质单位。
二、支持内容有哪些?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聘雇的管理精英、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外国人才、技能工匠等,以及经认定的投资基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聘雇的人才,按其年工资薪金分档给予个人综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单位资质如何认定?
(一)园区企业创新积分评分80分以上的单位无需进行资质认定。
(二)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上的员工占单位缴交社保人数的比例达5%以上的单位,需进行资质认定,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申报系统内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1.申报单位2024年12月缴纳社保证明,建议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智慧平台出具的《苏州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证明材料上要体现2024年12月申报单位缴纳社保人数)。
2.2024年度申报单位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上员工信息表;信息表中人数只需满足5%以上比例即可,如:单位缴纳社保人数20人,年工薪40万元以上人员10人,则信息表填写1人信息即可。
3.信息表中涉及人员的在申报单位的2024年1月-12月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以及对应完税证明或其他可兹证明2024年度工资薪金的材料;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年收入根据其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计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实际所得总额计算。
4.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函,系统可以下载承诺函模板,填写完整后请法人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加盖公章、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
四、申报条件及材料有哪些?
(一)非金融机构。已在2025年完成单位资质认定,或为园区企业创新积分评分80分以上的单位,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非金融机构评审认定”申报。
1.评审认定按照如下指标计算进行:
(1)经济贡献—年度销售收入(15分)、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10分)、年度营业利润(10分)、年度利润率(10分);
(2)创新发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20分)、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5分)、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10分)、年度研发活动人员数量占职工总人数比重(5分)、市级及以上人才贡献度(5分);
(3)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分值*((企业数-该指标排名)/(企业数-1)),保留三位小数。根据9个指标得分之和进行排序,按排序进行名额分配,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可在本单位范围内按分配的名额自主确定享受综合奖励的人才。
2.评审认定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申报表上需有纳税人名称和税款所属期,如果没有则请补充申报表封面;请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系统);
(3)已授权的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信息(可供查询);
(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数据为2024年报送国家税务总局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如单位未报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视同无研发经费投入);
(5)市级及以上人才名单(自主填报,具体以职能部门核定为准);
(6)2024年12月申报单位在园区缴纳社保人数证明(建议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智慧平台出具的《苏州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
(二)金融机构。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年度金融开放创新评价结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等贡献核定奖励名额。经认定的金融机构,可在本单位范围内按分配的名额自主确定享受综合奖励的人才。具体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可先完成单位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