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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柳州医药奖学金”和“柳州医药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2020-11-12 资助中心 

为做好桂林医学院“柳州医药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桂林医学院“柳州医药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名额和金额

1.评选对象:药学类专业、市场营销类专业、生物技术类专业、医学检验类专业、护理类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高职学生。

2.评选名额:14名,其中药学类和市场营销类专业8名(按学生比例分配),生物技术类专业2名,医学检验类专业2名,护理类专业2名。

3.金额:每生每年伍千元整(¥5000.00)。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无违纪和受处分现象;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成绩优秀,上年度考核科目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水平良好,本科生通过英语四级,高职生通过英语B级考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

3. 在国家、省级、市级、校级各类学科(专业)、科技活动竞赛中成绩优异者,或在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4. 上学年参加不少于30小时的义工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

(三)评审程序和要求

1.每年9月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桂林医学院柳州奖(助)学金申请表》,经所在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向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二级学院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后,上报学工处。

2.学工处审定推荐名单并向全校师生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报资助方备案。

3.发放方式:获奖学年一次性发放。

(四)管理

1. 获奖学生应与资助方以一定方式(如通信、邮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汇报自己学习、生活情况等。

2. 获奖学生应接受资助方和校方的跟踪考核,对获得奖学金后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奖学金等处理。

3.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弗劳恩生物医学奖学金、光叶奖学金、优利特医学检验奖学金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桂林医学院“柳州医药助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名额和金额

1.评选对象:药学类专业、市场营销类专业、生物技术类专业、医学检验类专业、护理类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高职学生。

2.评选名额:25名,其中药学类和市场营销类专业10名(按学生比例分配),生物技术类专业5名,医学检验技术类专业5名,护理类专业5名。

3.金额:每生每年贰千元整(¥2000.00)。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正视困难、战胜困难的拼搏精神和自立自强、发奋成才的优秀品质;生活俭朴,能吃苦耐劳,无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惯,无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赌博等);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无违纪和受处分现象;政治思想表现好,有上进心,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良好”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上学年各科成绩合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积极参加并支持学院和班级开展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勤工俭学活动等。

6.在同等条件下,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为学校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评审程序和要求

1. 每年9月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桂林医学院柳州医药奖(助)学金申请表》,经所在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向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二级学院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后,上报学工处;

2.学工处审定推荐名单并向全校师生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报资助方备案。

3.发放方式:获奖学年一次性发放。

(四)管理

1.获助学生须保持生活俭朴,所获助学金应优先用于缴纳学杂费、补贴膳食、购买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或提前归还助学贷款,不能用于过度的娱乐、吃喝或购买奢侈用品等。若查实助学金被用于上述不恰当的用途,将予以追回。

2.获助学生应与资助方以一定方式(如通信、邮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汇报自己学习、生活情况等。

3.获助学生应接受资助方和校方的跟踪考核,对获得助学金后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助学金等处理。

三、解释和实施: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桂林医学院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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