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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 作者:教学管理科
  • 编辑:无
  • 发布时间:2020-08-04

为规范我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业务培训活动的管理,保证外出学习质量,合理使用继续教育经费,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仅适用于临床医、技人员,不包含护理人员。

一、学术活动范围

所参加的学术活动原则上指国内各专业委员会年会、研讨会、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新技术、新项目专题培训班及授予学分的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活动承办单位原则上应为省级及以上学会或国内知名高校及医院。

二、参加学术活动人员的要求

1、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人员,包括大会讲座、大会发言、展板交流、论文收录等。参加者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每篇论文只能参加1次学术交流活动。

2、根据科室发展规划,需外出学习新理论、新技术以提高诊疗水平的人员。

3、毕业后工作未满一年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省外的学术会议,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4、高级职称者、科室主任、博士每年出省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5次,中级职称不超过3次;超出规定次数医院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三、审批流程及回院管理

1外出者填写《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短期培训班)审批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文件或会议通知,外出3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任签署初审意见,报医务科、教学管理科审核、备案后方可离院;外出3天以上7天以内,还需分管院领导审批,报人事科登记备案;超过7天需院长审批、过院长办公会。

2外出时间应根据路程和会议时间而定,不得随意提前或延长,不得绕道。

3学术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应在科室内进行汇报和交流。

四、经费管理

1、设立科室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当年有效。

2、医院按照下列标准划拨给科室专项经费,由科室统一安排使用。经费标准为:正高职称2500元/人/年,副高职称2000元/人/年,中级职称1500元/人/年,初级职称1000元/人/年。

3、每年按财务科要求,根据人事科提供的科室(部门)职工名单、职称等,由教学管理科汇总、上交次年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经费预算。科室经费超支时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外出学习。

4、学习结束后,需凭《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短期培训班)审批表》和相关发票到财务科按相关管理办法报销。

5、如果确实属于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时,经科室核心小组讨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可行性资料,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可以外出学习,费用不计入科室专项经费。

6、任职自治区一级专业委员会常委以上的医务人员,一年内可外出参加本专业年会一次,费用不计入科室专项经费。

7、在省级以上(含国外)各类学术活动中进行大会发言的医务人员,费用不计入科室专项经费。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主管水晶宫足球俱乐部安排的各类指令性工作会议等,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可外出,费用不计入科室专项经费。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学与科研管理科、财务科负责解释。

 

附件:1、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流程;

2《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短期培训班)审批表》

 

 

 

                  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0年7月31日